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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庆司仪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婚庆单位)
新郎: 联系人:
新娘: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一下协议,共同遵守。
委托情况:
甲方为其于 年 月 日在 酒店 厅(地址: 市 区 路 号)举行婚礼委托乙方进行司仪服务,指定 司仪主持当天的婚礼庆祝仪式。
服务内容总价为人民币 元正(大写) (小写)
甲方签订合同时需付订金 元整。余款 元整,于婚礼结束后支付给□婚庆单位或□司仪本人。
甲方付讫订金后,乙方需出具相关收据。
乙方在收取全额费用后应开具统一发票交于甲方。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乙方履行本合同,包括与指定的司仪多沟通,商讨婚礼的流程细节,告知自身对婚礼基调的要求,以及简单的家庭人员状况等。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 司仪将于婚前 月与甲方面谈婚礼流程与细节 次,并根据讨论的结果出具流程。(附流程细节)
司仪将与婚礼当天下午 点整到达酒店,做好事先的准备工作;
乙方承诺:司仪主持的语言文明,不使用粗俗的语言与笑话。
如当天由于生病等不可抗原因该司仪不能前来主持的,由该婚庆单位提供同等以上价位的司仪供甲方选择。
三、合同权利义务转让:
甲方同意乙方在不可抗力事件下将合同中乙方的部分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如该转让给甲方遭受损失,该实际损失先由乙方承担,然后由甲方协助乙方进行求偿,但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协助应给予合理的补偿。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所直接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需承担责任(但必须出示有效证明),该方也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
四、违约责任:
如因司仪服务质量发生争议,双方同意交由上海婚庆行业协会评估中心鉴定评估。如评估后确有问题,由乙方按上海市婚庆行业协会《上海婚庆礼仪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赔偿甲方的损失;否则,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如因单方面无故退单发生纠纷,双方同意按照《上海婚庆礼仪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五、 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二)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
1、
2、
3、
4、
本正本一式两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字: 盖章(签字):
日期: 日期:
合同附件:
流程细节:(婚庆当天双方确认流程表)
司仪服务时间(半程/全程),如超时需注明费用
入场仪式的确认(几次入场仪式,中/西式,嘉宾、新人配合)
语言确认(是否双语)
现场活动的确认
婚车租赁合同 (无忧婚庆频道推荐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婚庆单位)
新郎: 联系人:
新娘: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 车辆租借
1 、租车型号和价格:
租车数量:
车辆颜色:
车辆型号:
车辆牌号:
租借价格:
租费总额:
2 、使用里程计算:
租费中限公里数为 公里;时间为 小时。
超公里、超时部分另行计算,每超 1 小时 元,每超 1 公里为 元。
3 、用车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至 月 日 时 分
4 、用车地点:
根据甲方要求在 准时到达并记时开始。
5 、乙方提供的婚车服务每车配司机壹名,含带费用: □ 汽油费、 □ 停车费、 □ 门票、 □ 汽车清洗费 、□路桥费、□司机餐费(打√选择) 。
? 行程安排: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路线行使,行使路线如下:
以上行程路线若有变动,甲方应提前三天告知乙方。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的路线行使,若未经过甲方同意擅自改变行车路线的,造成里程超过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无权要求甲方增加任何费用。
三、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当日,甲方向乙方支付 作为订金,乙方需出具相应的收款凭证。
剩余款项 在用完车辆后的当天,甲方一次性付清。 乙方在收取全额费用后应开具统一发票交于甲方。
四、其他约定:
? 租用超长型车辆一律不进新村、弄堂、乘客需在约定的路口或弄堂口上车。
? 路幅宽在 5 米以下的道路,超长车无法进入或是调头的情况下,乘客需在就近路口上、下车。
五、违约责任:
1 . 如因甲方原因退车的。自用车当日起计算,一个月内退车扣除预付车款的 作为违约金;在三天以内退车, 扣除甲方所付预付车款 作为违约金。
2 .婚车在协议时间后 1 小时内到达协议规定地点,由乙方负责赔偿车款的 ,超过一小时至两小时赔偿 ,超过 2 小时则甲方可免付本次租赁费。
3 .凡乙方车辆因故障或特殊原因不能按原约定发车,需提前 15 天通知甲方换车,乙方将及时提供同级或同级别以上的车辆代替,如甲方要求退车,则 全额退款。未能提前 15 天通知的,而婚车在婚庆活动当日未能到协议规定地点,乙方负责赔偿,赔偿方式为退一赔二,即返还业已向甲方收取的全部费用,并一次性赔偿本协议约定车价的 2 倍。
4 .租赁车辆在行驶期间发生故障不能继续使用的,本公司用同等级别(或高于该车级别)的车辆替代,由此而延误的时间自故障开始起一小时内退赔当天租费总额的 ,一小时后仍未换车退赔 ,并保证替代车辆供客户继续使用。
5. 婚车若没有空调,退还 全部 车款。
第六条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二)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
1 、
2 、
3 、
4 、
其它: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字: 盖章(签字):
日期: 日期:
注:本合同为无忧团